郑州市民蔡先生所购的奔驰E200 L型轿车于2017年7月遭遇大雨,导致发动机损毁。承保该车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公司郑州支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或人寿车险)同意予以理赔。
对该车实施道路救援的鹏龙万通奔驰4S店认为:车辆发动机损毁严重,导致缸体破损无法修复,要换掉发动机总成方可修缮,综合维修费用约21万元(其中维修费约19万元)。人寿车险理赔员认为:该4S理赔维修费用过高。多方比对后,终以15.6万元选择郑州汇升奔驰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汇升奔驰)提供维修服务。
在汇升奔驰向鹏龙万通支付1.35万元拆解费后,将车辆拖回店内维修。两个月修缮后,交付给客户蔡先生。
取车使用后的第21天,蔡先生驾驶该车辆时发现水箱温度过高,最后导致抛锚。对此,汇升奔驰认为车主驾驶不当,不想承当责任。
经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车辆维修配件来源系郑州花园汽配公司通过淘宝网购得的“三无产品”。作为配件唯一供应商的奔驰中国从未授权该配件公司做配件销售,亦不单独提供中缸配件。而蔡先生车辆所更换的是一个老款通用配件,4S店为了逃避溯源、顺利获得理赔,对缸体编号进行了篡改。
2019年4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汇升奔驰做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0443.11元,并处以十倍违法来得到的20余万元的罚款。
同年10月18日,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汇升奔驰退还蔡先生43650.01元维修费;同时赔偿3倍维修费用130950.03元。
汇升奔驰为假冒配件维修行为,前后付出了约42万元的代价。作为厂家授权的4S店,汇升奔驰为何不按照厂家要求,采用原厂件合规维修?通过“掺假”维修能赚取更高的“暴利”,足以让他们铤而走险吗?
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数据,这起事件中奔驰4S店的原厂配件综合维修利润率约为46%(含:“三无”配件利润)。部分熟悉奔驰维修业务的车商认为,奔驰4S店维修利润率一般在40%左右。
按照上述车商说法,提供合规维修的奔驰4S店可以赚取7.6万元左右(按维修价19万×维修利润40%计算)。
这起事件中,汇升奔驰4S店向车主提供的“三无”中缸维修获利为24428元(售价43650元),加上其他维修费用所产生的44940元((156000-43650)×0.4)利润,总共获利约为69368元,扣除支付给“道路救援”提供方的1.35万元拆解费后,综合利润仅5.5万元左右。
这不禁让人疑惑,汇升奔驰冒着被罚“42万元”的风险实施违规维修,竟比合规维修少获得2万元利润。这样行为的背后,真正的原因到底如何?
奔驰方面向郑州市场监管理局的《回函》中,对该车维修进行了官方解释:本车系涉水导致发动机损毁,要换掉发动机总成;厂家不提供单独的中缸配件。
涉事的汇升奔驰4S店总经理刘大勇曾对央视表示:4S店按照保险企业来提供的卖家信息,向郑州市花园汽配公司(下称:花园汽配)实施采购,最终通过关联公司郑州汇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系同一法人代表的4S店),以19222元的价格回购至汇升奔驰。基于此,得出一份总价15.6万元的维修报价单。
1、对于汇升奔驰4S店而言,支付给上一家奔驰4S店1.35万元所谓的“拆解费”,获得可期利润5万余元的维修客户是正常市场行为。
在不存在违规的情况下,4S店通过三方渠道承担一定的获客成本,取得一名客户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试想一下,如果不降低利润吸引客户,这位蔡先生大概率不会成为汇升4S店的客户。
2、对于重大事故的车辆维修,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之下,保险公司推荐有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的4S店,也是一个普遍做法。
作为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的4S店,在维修报价上,也会提供一个价格更低的报价方案。“车商渠道”作为车险业务一个重要的业务来源,保险公司历来十分重视,通过长期的“送修换保费”合作方式,保险公司与合作4S店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本案中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向涉事4S店提供“三无”配件货源,理赔人员在车辆维修后的“复勘环节”同样出现纰漏,更不存在制止这一行为的发生。至于车主蔡先生,并非专业汽车维修人士,对于奔驰汽车发动机维修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与操作细则无法具体判断,只能对维修结果进行主观性认定。在保险理赔人员提出:更换发动机总成维修价格过高,能够最终靠采购并更换中缸实现修缮,并给予消费者承诺、帮助协调后,车主才默认了这一更换维修公司的行为。
不难看出,不惜铤而走险硬生生降低5.4万元(21万-15.6万)维修费的授意者是保险公司。而汇升奔驰为了获取客户,配合保险公司最终实施了这一系列本不该发生的事件。
而这一切的背后,和历次保险费改、保险公司努力降低理赔成本的压力密不可分。
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收费的不断改革,新一轮“费改”也随着《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又称:第四次费改)的出台渐渐临近。对于消费者而言,每一轮费改之后,意味着保险权益范围的提升,保险费用的下降。但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意味着在客单价降低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理赔金额。
平安集团旗下金融壹账通创配总经理张正武曾在AC汽车主办的“2020第三届中国汽车后市场渠道与供应链峰会”中表示:车险理赔中,40%-45%的赔款是与配件相关的,这方面恰恰是保险公司成本消耗最多的地方。
保费进一步下调之后,成本压力变大;增保(指:增加部分保险权益)之后,赔付率也随之上升。在“降价、增保、提质”的要求下,理赔占据的营业支出比例慢慢的升高,保险公司降低理赔成本的压力亦随之增大。
冲突之下,早在2014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下称:两协会)首次提出“零整比”这一概念,通过整车零配件零售总价与整车指导价占比,确定各个车型的维修成本。
从两协会发布的2019年零整比数据分析来看,该榜单前五名中奔驰“斩获”三席:奔驰C级零整比835.29%(第一);奔驰GLC零整比639.08%(第三);奔驰E级零整比624.33%(第五)。一位保险从业人员表示:实际理赔中,奔驰零整比或高于1200%。
为了解本案车型真实的维修费用,AC汽车以更换“奔驰2016款E200L(指导价:43.68万)发动机总成”为由,先后致电6家位于上海、郑州的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上述商家给出的维修总价最低20万,最高21.4万元。据此计算,奔驰发动机占比约为47%(发动机总成维修价均价÷指导价)。
一位多年从事二手车整备业务的的人说:BBA常见车型的发动机占新车售价比大约为45%左右;主流合资车型亦保持在30%以上。
此案中,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蔡先生车辆维修单调查后得出的数据,亦能佐证奔驰维修价格高昂:
相关车型的气缸盖密封垫采购价550.67元,售价901.10元,利润约350.43元,利润率63%;喷油嘴进价104.2元,售价152.24元,利润47.04元,利润率46%;整个发动机维修工单中,平均零配件利润达46%,最高利润品类约为77%。而三无“中缸”的利润高达127%。
河南车商赵硕(化名)表示,整个4S体系维修领域,经销商零配件利润约固定在25%左右,主要是依靠人工费赚取更多收入;主机厂的利润则来自零配件交易,部分品类利润可达100%以上。
因此,主机厂为获得持久稳定的营收,部分品牌力强、市场认可度高的品牌往往向4S店投放事故车维修品类总成配件,不愿意投放单一品类配件。因为前者综合毛利远高于后者,在设定“禁止外采、不可使用拆车件”等条件加以限制,就可形成稳定的利润来源。
至此,涉事保险公司希望能够通过降低赔付成本,授意汇升奔驰4S店违规外采“三无”中缸配件为客户维修,以此实现降低维修费用的目的;而4S店,为了从同行手中“抢客户”,顶着违规的风险,为车主提供了本不应出现的服务。
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问题得不到解决,奔驰车的零整比仍居高不下。类似“三无”中缸的事件还会层出不穷。
蔡先生是幸运的,历时两年的维修纠纷最终得以成功解决;蔡先生是不幸的,遵守了维修流程,却陷入了维修“欺诈”。对话协商未果,只可以通过公力救济获得利益保全;本应保全消费者维修利益保险公司,不但没能坚守本分,反倒成了“三无”产品的销售信息的提供方。当初双方签订承包协议事的热情,又有几分真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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